星期一, 9月 24, 2007

停損

彼得林區曾經在他書中提到[if you can’t convince yourself “when I’m down 25 percent, I’m a buyer and banish forever the fatal though “when I’m down 25 percent, I’m a seller” then you’ll never make a decent profit in stocks.]

在他的書中有一章寫著何時該賣股票,主要的賣出點便是公司的變化是趨向不利情況,那似乎他是反對設停損點,而以公司營運情況為買賣考量。

但是這個忽略一點,所謂的公司狀況,是以客觀因素為依歸,但股票投資人常常將自己本身的情感反映在股票的操作上,而忽略現實狀況,我們常看到人做股票時當狀況趨向自己不利的狀況時,會找出新理由來說服自己繼續持有,如此一來往往遭受更大的損失。

停損的重點,是在於讓自己冷靜,能重新面對現況,停損後並非就不能再度買進,市場總是給投資人很多次機會;如果是高手,那自然對自己的操作了然於胸,停損與否是僅是操作的習性,但對沉浮於股海的芸芸眾生來說,停損便是種保護自己的工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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